历史·1916年6月

1916年6月:黄兴电报所见

1916年6月6日袁世凯死。其后十日间,在东京的黄兴与上海友人往来密电,为日本警察抄录。这些电报于2026年10月破译,照亮了一段鲜为人知的时期:与北京的交涉、为浙江在日本购械,以及日本对借款的态度。

档案中的空白

黄兴1916年5月至10月的电稿,由薛君度保存,后以《黄兴等电稿》为题在中国发表,共126件,称此前从未发表[29]。其中6月8日一件与6月20日一件之间别无他件。而本站破译的日本截获电报(容密、共密、辰密)大多在6月8日至16日之间[25][27],恰好填补此一空白。我们在该书及网上均未找到其电文;《黄兴集》与黎元洪函电尚待查核。

该书亦印证其背景:6月20日黄兴复黎元洪「寒」(十四日)、「洽」两电——前者即N34,本站可直接读出;6月8日殷汝骊、葛敬恩、黄郛来电提及「唐宅会议」,其后续见N24。

一位通信者一种密码

已发表的电稿在每电之首注明所用密码之名:致湖南曾继梧用「辰密」,李书城、陈嘉会用「共密」,谭延闿用「安密」,彭允彝用「严密」等[29]。截获电报纸上的明文前缀(容密、共密、辰密、和密、乾密)因此是分配给各通信者的密码本名称。这解释了为何各系统各有其密钥,也解释了2026年10月找到的「辰密」密钥为何与另外两种不同:它是将电码本身重新排列(见辰密页面)。

日本:军械、借款与条件

张孝准(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出身,在黄兴身边)的容密电报详述为浙江向日本订购军械:浙江督军吕公望5月6日就任;步枪约万枝,山砲十余门,另有机枪(N02、N12);每门、每挺弹药数(N21);代价准于「六月三十日以前」付清(N36)。经费来自经手人「芳川」所提百万借款(N12)及肇庆军务院五百万借款(N02)。浙江以烟捐(全年约二十八万及十四万)作抵押,认为酒捐(约九十万)不宜(N25),并派吴兆莲赴日(N25、N36)。

尤其重要的是,黄兴两次表示日本当局已决定非南北统一不借款于北京政府(N17,6月10日;N19b,6月11日)[25][27]。然而6月20日他致电军务院称「款事不成,实日当局意存观望」[29]:6月的承诺并不足够。「芳川」与吴兆莲的身分尚未确定。

恢复元年约法

6月10日,黄兴向黎元洪提出五项主张:恢复旧约法及国会,勿发赦令,使段祺瑞内阁辞职,将王占元调开,招民党要人入京(N17)。翌日又称「惟求法律上之解决,非有充实武力为之后援,必无効果」,望浙省「作东南之砥柱」,并请陆荣廷、李烈钧速出鄂赣(N19b)。

上海黄郛等人报告其后经过(N24):黎元洪电邀沪上巨公入京;初议请汤化龙、谷钟秀、张继、范源濂以个人名义入京;后决定由唐绍仪、汤化龙复电,非下令取消袁逆偽法、实行遵照元年约法,暂不入京。张国淦自京电告段已赞同;汤化龙当晚赴京。14日黎元洪亲复黄兴(N34):提及「往年阳夏同舟」,望其「左提右挈,纠缪绳愆」,并称国家根本大计将谋及国人。16日黄兴仍警告北京欲召各省代表议约法之策,及段「有袭袁故智之势」(N35)。元年约法于6月29日恢复。

湖南:为黎元洪练一师兵

最后破译的四封辰密电报,都发往上海湘籍诸人(谭延闿、陈嘉会)的电报地址[27]。6月9日黄兴说,致黎元洪、岑春煊及各省的联名电「颇难着笔」:须主张一致、取得护国军同意,又不可被视为取巧;并称「日态度颇观望」(N13)。翌日张孝准提议使新总统有可靠武力:经由湘督汤芗铭之兄汤化龙设法,让「素为黎公所信倚」、正在汤督下练兵的赵恒惕「迅练精兵一师,以备黎公驱遣」,武器则竭力筹办(N16)。这正是N19b「非有充实武力为之后援,必无効果」的具体办法。

其他

局限

密钥为复原所得,并非取自电码本;全部数字已由 Brice Dudout 依扫描件复读,但仍有少数字未解,译文为推定。上述各点并不宣称绝对首见:它们既不见于黄兴电稿,也不见于网上所查资料,但这不证明史家未曾知悉。电文、密钥与扫描件见容密、共密、辰密及电报全文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