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·1916年6月
1916年6月:黃興電報所見
1916年6月6日袁世凱死。其後十日間,在東京的黃興與上海友人往來密電,為日本警察抄錄。這些電報於2026年10月破譯,照亮了一段鮮為人知的時期:與北京的交涉、為浙江在日本購械,以及日本對借款的態度。
檔案中的空白
黃興1916年5月至10月的電稿,由薛君度保存,後以《黃興等電稿》為題在中國發表,共126件,稱此前從未發表[29]。其中6月8日一件與6月20日一件之間別無他件。而本站破譯的日本截獲電報(容密、共密、辰密)大多在6月8日至16日之間[25][27],恰好填補此一空白。我們在該書及網上均未找到其電文;《黃興集》與黎元洪函電尚待查核。
該書亦印證其背景:6月20日黃興覆黎元洪「寒」(十四日)、「洽」兩電——前者即N34,本站可直接讀出;6月8日殷汝驪、葛敬恩、黃郛來電提及「唐宅會議」,其後續見N24。
一位通信者一種密碼
已發表的電稿在每電之首註明所用密碼之名:致湖南曾繼梧用「辰密」,李書城、陳嘉會用「共密」,譚延闓用「安密」,彭允彝用「嚴密」等[29]。截獲電報紙上的明文前綴(容密、共密、辰密、和密、乾密)因此是分配給各通信者的密碼本名稱。這解釋了為何各系統各有其密鑰,也解釋了2026年10月找到的「辰密」密鑰為何與另外兩種不同:它是將電碼本身重新排列(見辰密頁面)。
日本:軍械、借款與條件
張孝準(日本陸軍士官學校出身,在黃興身邊)的容密電報詳述為浙江向日本訂購軍械:浙江督軍呂公望5月6日就任;步槍約萬枝,山砲十餘門,另有機槍(N02、N12);每門、每挺彈藥數(N21);代價准於「六月三十日以前」付清(N36)。經費來自經手人「芳川」所提百萬借款(N12)及肇慶軍務院五百萬借款(N02)。浙江以烟捐(全年約二十八萬及十四萬)作抵押,認為酒捐(約九十萬)不宜(N25),並派吳兆蓮赴日(N25、N36)。
尤其重要的是,黃興兩次表示日本當局已決定非南北統一不借款於北京政府(N17,6月10日;N19b,6月11日)[25][27]。然而6月20日他致電軍務院稱「款事不成,實日當局意存觀望」[29]:6月的承諾並不足夠。「芳川」與吳兆蓮的身分尚未確定。
恢復元年約法
6月10日,黃興向黎元洪提出五項主張:恢復舊約法及國會,勿發赦令,使段祺瑞內閣辭職,將王占元調開,招民黨要人入京(N17)。翌日又稱「惟求法律上之解決,非有充實武力為之後援,必無効果」,望浙省「作東南之砥柱」,並請陸榮廷、李烈鈞速出鄂贛(N19b)。
上海黃郛等人報告其後經過(N24):黎元洪電邀滬上巨公入京;初議請湯化龍、谷鍾秀、張繼、范源濂以個人名義入京;後決定由唐紹儀、湯化龍覆電,非下令取消袁逆偽法、實行遵照元年約法,暫不入京。張國淦自京電告段已贊同;湯化龍當晚赴京。14日黎元洪親覆黃興(N34):提及「往年陽夏同舟」,望其「左提右挈,糾繆繩愆」,並稱國家根本大計將謀及國人。16日黃興仍警告北京欲召各省代表議約法之策,及段「有襲袁故智之勢」(N35)。元年約法於6月29日恢復。
湖南:為黎元洪練一師兵
最後破譯的四封辰密電報,都發往上海湘籍諸人(譚延闓、陳嘉會)的電報地址[27]。6月9日黃興說,致黎元洪、岑春煊及各省的聯名電「頗難著筆」:須主張一致、取得護國軍同意,又不可被視為取巧;並稱「日態度頗觀望」(N13)。翌日張孝準提議使新總統有可靠武力:經由湘督湯薌銘之兄湯化龍設法,讓「素為黎公所信倚」、正在湯督下練兵的趙恆惕「迅練精兵一師,以備黎公驅遣」,武器則竭力籌辦(N16)。這正是N19b「非有充實武力為之後援,必無効果」的具體辦法。
其他
- 孫中山電令所部停兵;其覆電已登報,黃興友人以為宜慎(N32)。
- 6月底,約法問題的折衷方案(段祺瑞以私人身分經丁世嶧、蕭晉榮電詢在滬國會議員)「又翻」:段又堅持各省派三人之說(V4B,容密)。同時殷汝驪偕李書城入京,購械事仍與青木、高倉接洽(V4D)。
- 6月25日,唐紹儀、譚延闓、孫洪伊、鈕永建、張繼、谷鍾秀等十一人聯名電促黃興返滬:「公手造共和,舉國宗仰」(V4A,明碼)。27日,黃興致電新近響應的海軍李鼎新、林葆懌、曾兆麟,稱其「作中流之砥柱」(V4C,明碼)。此二電數字尚未複讀。
- 黃興致湘籍老同志譚人鳳(石屛),表明條件:「黎公若能依法圖治,亂萌可遏;有違此旨,興亦弗承」(N29,6月14日,明碼)。四天前他只覆以「刻無以應,愧甚」(N15,明碼,數字尚未複讀)。
- 黃興支持陝軍,並促獨立各省北伐(N04,明碼)。
- 通往奉天的明碼電報:6月12日,署名「季」者告知第一六九號匯票已請停付,並登報三日(N20);東京覆稱銀行須待正隆來電(N31)。13日,「侃」說俟確定開會卽歸(N22)。
- 日方中介:小池領事、有吉總領事(N30),田中、青木(N23)——可能的比定,尚未證實。
局限
密鑰為復原所得,並非取自電碼本;全部數字已由 Brice Dudout 依掃描件複讀,但仍有少數字未解,譯文為推定。上述各點並不宣稱絕對首見:它們既不見於黃興電稿,也不見於網上所查資料,但這不證明史家未曾知悉。電文、密鑰與掃描件見容密、共密、辰密及電報全文頁面。